为进一步做好学籍异动学生的课程成绩认定及学分转换工作,保证学籍异动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和教育教学相关要求,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转专业、保留学籍、休学、降级、复学、转学等学籍异动学生的课程成绩及学分转换管理。
第二条 成绩认定按照学生异动后所在年级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学生须完成异动后人才培养方案包含的所有课程。
第三条 课程成绩认定分为调课、课程替代、学分认定、成绩作废。
(一)保留学籍和休学的学生,在申请学籍异动学年学期由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做调课处理,删除已排课程。
(二)转专业的学生首先由转入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做调课处理,删除原学院已排课程,再导入新学期需修读课程。
(三)降级、复学和转专业学生异动前已修课程参考异动后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做课程替代和成绩作废。
1.课程代码(名称)相同的无须做成绩认定,系统会自动保留至成绩中。
2.课程替代:课程代码(名称)不同但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课程需做课程替代。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务管理系统申请,开课单位审核通过后完成课程替代。只有考试成绩合格的课程才可以替代,不合格成绩需补考合格后方能替代。
3.异动前已修过但不在异动后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需申请成绩作废处理。
(四)异动后学生联系学院查询人才培养方案,对照同年级同专业已修全部课程,如发现有未修课程,由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修读申请,由学生所在学院联系开课单位加入课程名单。
(五)公派生或交换生所修课程成绩认定、学分转换等事宜,按照交流合作部有关要求执行,由交流合作部将相关材料送至教务部及学生所在学院留存,作为我校学生毕业的依据之一,进入个人和学校教学档案。
(六)退伍学生可申请免修公共体育、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学生本人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学院和教务部审核通过后,该门课程免修且免考,成绩以90分录入教务系统并取得该课程学分。此申请须在开课学期开学3周内办理。
(七)转学学生校外取得成绩由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成绩认定。
(八)各学院可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实际情况予以成绩及学分认定,并完成《山西传媒学院学籍异动课程成绩认定及学分转换申请(审批)表》报教务部备案。
第四条 本办法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第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山西传媒学院学籍异动课程成绩认定及学分转换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