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教室管理,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本着“有序、高效、方便、安全”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室认定范围
本办法涉及教室为山西传媒学院文华校区普通教室,即基础教学楼、1、2、3、4号教学楼、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等楼内用于开展教学活动的教室。
二、学校教室管理职责
学校所有教室实行“统一管理,归口负责,有机协调,运转高效”的管理模式。即教务部统管学校所有普通教室,各二级学院(部)使用,影视制作中心负责设备的保养维护和维修,后勤保障部负责协调监督物业公司做好教室的开关门及卫生清洁工作,保卫部负责设施设备的安全。具体职责如下:
(一)教务部负责统筹规划学校普通教室。根据学校学科专业设置需要、招生规模、房舍条件以及经费预算等情况提出建设性方案。教务部统一协调管理学校普通教室。
(二)影视制作中心负责学校面向全校开放的基础性实验室的使用及管理。包括基础性实验室的课程编排,临时使用基础实验(训)室及相关设备的审批,基础实验(训)室实验人员的配备。负责学校所有教室多媒体设备的培训及操作指导,负责学校所有教室内多媒体设备的维护、维修和管理。
(三)各二级学院(部)负责本学年内教务部划拨给本院、部使用的普通教室的管理。包括课程安排,教师调停课的教室安排、晚自习教室安排以及本院、部学生临时教室使用申请的安排等。
(四)国有资产部负责学校所有教室的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
(五)后勤保障部负责学校教室的日常维护,课桌椅、黑板等设备设施的管理维修,并协调监督物业公司做好教室开关门及卫生清洁工作,保证课堂教学活动顺利开展。具体监督协调物业公司做好如下工作:严格按照课表及临时教室使用情况表的安排,按时开放、关闭教室;根据学校每间教室指定的桌椅套数,按要求将教室桌椅摆放整齐;在学校举行考试或其它活动时,根据学校要求将教室内课桌椅摆放整齐;对教室内的物品要随时清点,不得有丢失现象,尤其是课桌椅的外借,要办好相关手续,并在借用时间到期后,及时联系经办人催促归还,如有丢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按学校要求做好教室的保洁工作。
(六)保卫部负责在各楼设立保安值班室,做好本楼的安全保卫工作,任何教学设施设备不得让未办理相关借用手续者搬出楼门外。如有丢失,追究相应的责任。
(七)教务部、影视制作中心、后勤保障部、保卫部会同各二级学院(部)每学年召开一次关于教室的专题会议。
三、教室使用程序
(一)普通教室使用权由教务部依据每学年教学需要于每年7月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划拨一次。各二级学院(部)及职能部门可对本学年归属于本部门的所有教室进行统一使用和管理。
(二)学校教室根据课表安排使用。任课教师调停课涉及教室使用时,应按照调、停课有关规定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申报,审批后方可使用。
(三)学生课外实践活动(如学生社团、学生会、学校电视台等)需临时使用教室时,学生应先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申报,如若需长期(超过三天)使用需在学校OA系统提交长期使用教室申请,由相关活动负责人签批,教务部审核后安排教室予以使用。
四、教室使用要求
(一)师生使用教室的教学设施设备时,必须按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有仪器设备的教室下课需关闭电源。
(二)不准乱拆乱卸教室设备,未经批准不准把课桌、椅拿出室外。
(三)临时使用教室时,实际开展的活动内容应与申请活动内容一致,若检查发现不一致现象将追究负责教师责任。
(四)由教务部确定的自习教室原则上早6:30开门,其他的普通多媒体教室早8:00开门,晚10:30清楼道锁门。
(五)损坏教室内设备者,根据情节轻重、损坏程度,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赔偿等。对情节严重者,报相关部门给予处分。
(六)学生按学校规定的自习时间使用教室和设备,要注意维护教室卫生,节约用电。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山西传媒学院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