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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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09    作者:     来源:     点击:

二级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晋学位办〔2024〕5号)精神,确保我校学位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现就我校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二级学院(部)要充分认识学位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将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学位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将其列为党政联席会和教研室会议的重要议题。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深入学习宣传,准确把握学位法精神

二级学院(部)要通过专题讲座、研讨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学位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准确把握学位授予的标准、程序和要求,以及学位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机制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学位法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要将学位法纳入各二级学院(部)重要工作会议的学习内容,组织干部师生深入学习讨论,深刻领会学位法对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快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作用。

三、做好实施准备,完善相关政策文件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系统梳理现有的学位工作相关内控文件和制度,对照学位法的规定,对与学位法条文不一致的政策文件进行清理和修订要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特别是学位授予相关工作,自觉遵守学位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依法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推动学位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科学化。

四、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二级学院(部)要将学位法的贯彻落实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学位法在我校得到全面有效实施要加强对学位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学位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积极总结和推广学习贯彻实施中的经验做法,查漏补缺,把好实施前的最后一关,为正式贯彻实施打好坚实基础。

五、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级学院(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秘书处报告,共同研究解决。

二级学院(部)20241231日前将学习宣传贯彻学位法工作情况及相关宣传报道资料报送至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秘书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sxcmxy_jwc@163.com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2.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华人共和国学位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晋学位办〔2024〕5号)


                    教务部 学位评定委员会秘书处

2024年12月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