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持续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推动山西传媒学院应用型大学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六卓越一拔尖”人才培养质量,深入实施“六卓越一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现决定开展我校2024年校级卓越人才培养改革试点班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在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基础较好、产教联动深入、办学成效显著的本科专业,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校级卓越人才培养改革试点班。
1.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2.国家级、省级一流(认定)课程所在的本科专业;
3.以专业建设为核心获得2019、2021、2023年省级本科教学成果奖的本科专业。
4.已有基于校企合作的实验班、试点班等办学经历的本科专业。
(二)申报基础
申报试点班所在专业应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注重行业产业需求导向,注重跨界交叉融合,注重支撑服务引领,构建“政、产、学、研、用”协同育人体系。现有教学基础和实验实训条件能满足卓越人才培养需求,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试点班所在专业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同时具有丰富的专业和课程建设经验、较高的师德修养和学术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工程实践经验。
(三)共建单位基础
共建方实力雄厚,连续3年以上参与所在专业人才培养,积极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实验实训指导与平台建设、专业课程教学等。合作企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行业产业领军型企业(单位),有省级以上重点研发机构,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先进的企业文化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可参与卓越人才培养的科技领军人才不少于30人。
二、主要任务
申报试点班所在专业要按照国家和我省“六卓越一拔尖”人才培养政策文件中明确规定的改革任务和重点举措,系统推进卓越人才培养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通过优化师资队伍、重构课程体系、开发新型课程、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和改革考核评价方式等,统筹推进“人才培养方案、优质教材体系、一流课程体系、实习实训平台、教育教学改革”五位一体专业建设综合改革。
三、申报说明
1.为保证申报工作顺利进行,各学院可参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改革试点专业的通知》(晋教高函〔2023〕2号)文件,准确把握申报要求,积极和共建单位联系沟通,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真实。申报书所涉数据仅限于申报试点班所在专业范围内,涉及专业建设资金、设备金额等内容的,须由学校计划财务、资产管理部门出具有效证明(列入佐证材料)。
2.每个学院最多申报一个2024年校级卓越人才培养改革试点班。现有省级和校级卓越人才培养改革试点专业和试点班所在学院不参加本次申报。
3.各学院申报的试点班须填写《2024年山西传媒学院卓越人才培养改革试点班申报书》(见附件)申报书与佐证材料装订成一册,A4纸双面打印。
四、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
各学院于2024年10月31日12:00前,将申报书一式两份,统一报送至文华楼A203 教务部办公室。
(二)电子材料
各学院需要同时将加盖公章的申报书及其佐证材料电子版(WORD版、PDF版各一份)命名为“学院名称—专业名称—卓越人才改革试点班”发送至sxcmxy_jwc@163.com。
附件: 2024年山西传媒学院卓越人才培养改革试点班申报书
教务部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