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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缓)考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开课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缓)考安排如下:

一、考试人员

1.除在2023-2024-2学期缺课三分之一、考试旷考违纪作弊外,其他总评成绩显示不合格和办理了缓考的学生,均可以参加此次考试;

2.申请参加春季学期课程补考的学生(含结业两年内的结业生)。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必修课考试(笔试)于2024年10月8日-11日进行,具体考试地点请于9月18日后登录教务系统查询,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1。《大学体育》课程的考试时间及地点见附件2;《形势与政策》课程的考试时间见附件3;《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考试时间见附件4;《劳动教育》课程的考试时间见附件5;《就业指导与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考试时间见附件6。

专业课考试于10月14日-10月18日进行(可利用晚上时间组织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开课学院通知。

三、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全部采用线下方式进行。

四、考试要求

1.春季学期进行课程补考的在校学生,须在923日前登录教务系统确认参加本次考试(未确认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若系统中未显示须确认补考课程,请在9月26日前上报至所在学院教学秘书,由学院统一联系教务部核查。具体流程:登录新系统-报名申请-补考确认-选择补考课程,点击右上角确认。

学籍异动现已复学的学生,应修完目前所在年级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如有未修课程并需要补修的,按照规定参加对应年级的该课程的补考。若系统中未显示补考课程,须在9月23日前向开课学院提交补考申请(见附件7)。

2.《大学体育》课程的考试具体要求见附件2;《形势与政策》课程的考试具体要求见附件3;《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考试具体要求见附件4;《劳动教育》课程的考试具体要求见附件5;《就业指导与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考试具体要求见附件6;《安全教育》、《国防教育》不安排补缓考,不合格学生直接跟随下一年级进行补修。

3.所有专业课程的考试由开课学院自行组织,并通知学生具体考试安排。各学院须将具体考试安排纸质版于9月30日前提交教务部A206(模板见附件8)。

4.开课学院须安排专人进行监考,开考前监考人员须核对学生信息,强调考试纪律,开考后迟到三十分钟及以上的学生不能参加考试。学生须携带学生证(或校园卡)参加考试,若无证件,须到所在学院开具带有本人照片的在读证明(加盖学院公章),无证件者不能参加考试。

5.考试结束后,教师须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若无法录入成绩,请在10月24日前联系教务部,过时不再开放系统。各学院须在10月25日前统一将考试成绩提交汇总表(见附件9)和单科成绩单(录入成绩后可直接下载)加盖公章后交回教务部A206。试卷、论文、作品等考试资料由各学院保管。


附件:

1.2023-2024-2学期公共必修课(笔试)期末考试补(缓)考日程安排;

2.2023-2024-2学期《大学体育》课程期末考试补(缓)考安排;

3.2023-2024-2学期《形势与政策》课程期末考试补(缓)考安排;

4.2023-2024-2学期《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期末考试补(缓)考安排;

5.2023-2024-2学期《劳动教育》期末考试补(缓)考安排;

6.2023-2024-2学期《就业指导与创新创业教育》期末考试补(缓)考安排;

7.异常课程补考申请表;

8.2023-2024-2学期期末考试补(缓)考安排(模板);

9.2023-2024-2学期期末考试补(缓)考成绩汇总表。

教务部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