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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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年省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要求,现对2021年立项的省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请各教学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并认真组织项目的验收、自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各项目负责人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 ;研究成果需提交支撑材料,如论文、专著、教材、软件、专利、获奖,包括研究报告和相关实践成果等(附件2)。

二、验收方式

各教学单位审核后报教务部备案并申请办理结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须出具书面说明,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后送交教务部;如无故不结题的,学校除对该项目予以终止外,同时在今后立项申请时不予支持。

三、验收时间

各单位于11月24日前将项目电子版结题材料(结题报告及研究成果),文件夹名称为“立项年份+项目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加盖公章的省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sxcmxy_jwc@163.com。同时将项目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至教务部A115,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51-2772105


附件1: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2: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研究成果封面模版

附件3:省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附件4:2021年省级教学改革创新立项项目



                              教务部

                         2023年11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