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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新时代高等教育评价改革、全面提高我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晋教高〔2019〕1号)等文件要求,现启动学校2023年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3年教学改革项目包括指令性项目和一般性项目两类。

(一)指令性项目:省教育厅通过对前期征集到的2023年山西省高等学校指令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进行遴选,确定41个选题作为本年度重点支持项目(附件1)。学校申报的指令性项目选题,原则上应由前期征集选题的申报人申报省教育厅遴选确定。

(二)一般性项目: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自行组织评审,明确拟立项项目,省教育厅根据学校推荐结果进行立项。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学校教学一线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二)人员要求:

1.项目主持人限1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一般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其他人员经两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也可申报。通过省校合作来我省高校挂职、交流的省外高校教师和管理人员也可申报。

2.申报人如有2021和2022年在研主持1项或同时参与2项省级教改项目,不得超项申报。

3.项目组研究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涉及多单位、多部门的综合改革项目可适当放宽1-2人,并且结构合理,对项目内容各有侧重。

三、支持方式

指令性项目以教育厅资助为主,学校予以适度配套支持。一般性项目采取教育厅立项、项目推荐学校资助的形式。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所在学院或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准确。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等学术不端行为。

(二)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部A202室。

(三)材料报送:《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书》、相关印证材料、汇总表和一览表(详见附件2—4)。

所有材料放入同一文件夹并制作zip压缩包(压缩包命名为学校名称+项目名称)。所有申报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版,只需报送电子版。

(四)申报时间:指令性项目于2023年5月4日12:00前报送,一般性项目于5月8日17:00前报送。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予受理。

(五)联系电话:0351-2772106  


附件:

1.山西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项目指令性项目申报指南

2.山西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3.2023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

4.2023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




教务部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