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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号)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3〕7号)(附件1)通知精神,做好我校“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实习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报送内容

本次实习平台所报送的实习信息纳入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

1.报送实习数据。按照个人信息“最小化原则”报送全体在校生的实习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实习课程信息、实习企业信息等三部分内容,实习数据采集模板及说明请登录实习平台查阅。

报送数据字段。实习平台报送的数据包括学号、姓名、学院名称、课程名称、学分、实习类型、实习单位、实习时间、实习岗位等20多个必填字段,各字段的详细说明见实习平台操作指南(附件3、附件4、附件6)。

2.报送实习培养方案。请各二级学院严格依据实习学生年级所对应的《山西传媒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在实习平台上报2022-2023学年实习培养方案,上报规则及实习培养方案模板见实习平台操作指南(附件3、附件5)。

二、数据报送要求

1.报送工作要求。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强化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实习管理工作,及时更新并报送实习数据,安排专人负责填报,确保报送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注意避免同一实习项目重复申报。

2.数据报送信息员表。请各二级学院2023年37日前,确定一名本学院数据报送信息员,并将数据报送员信息表填写后(附件2)发送至邮箱sxcmxy_jwc@163.com

3.报送时段及填报范围。实习平台2022-2023学年数据初次报送时段范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228日。

二级学院2023年3月24日前完成实习平台2022-2023学年(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228日)数据填报工作,后续数据填报要求2023年4月起,逐月更新数据即当月更新上个月结束的实习。例如,2023年4月25日前更新上传2023年3月31日之前已经结束的实习

三、其他

1.二级学院登录账号及密码。二级学院填报的数据报送员信息表,经教务部审核、设置后,实习平台账号及原始密码将以短信形式发送给二级学院数据报送员。

2.实习平台技术支持。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sx.chsi.com.cn/)。实习平台提供数据报送的辅导报告视频和帮助文件,并提供网络在线支持。教育部学生中心客服技术支持:010-67410355。

3.教务部联系电话:0351-2772106,联系邮箱:sxcmxy_jwc@163.com

附件:

1.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2.实习信息数据报送员信息表

3.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操作指南

4.实习数据采集模板

5.实习培养方案模板

6.地区编码表

                                        教务部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