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0年和2021年相关新增专业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学位办〔2021〕4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专业及时间安排
1.授权审核:数字出版、电影学、戏剧影视导演、虚拟现实技术
2.审核工作方式:根据与省学位办商定时间另行确定。
二、审核工作内容
涉及专业须对照指标体系准备如下材料:
1.《山西省普通高等高校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
2.专业基本办学情况汇报材料PPT(8分钟),以指标体系作为参考;
3.实验室、图书资料室相关文件资料;
4.教学管理相关支撑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文件、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专业建设情况、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大纲、教学日志、试卷、实践实习报告等;
5.听课和座谈等。
请有关专业在5月23日将《简况表》报送至教务部A202办公室。A3骑马钉装订,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WORD文件)。其余材料请有关学院自行准备。
三、审核工作要求
有关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相关工作,准确把握《山西省普通本科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标准(试行)》内涵,并对授权审核专业进行自评。
附件1: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增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简况表
附件2:山西省普通本科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标准(试行)
教务部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