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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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

根据《山西传媒学院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认定奖励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将2020-2021学年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指我校在编教职工在教学研究与改革等方面取得的业绩和成果,主要包括:教学工程计划项目、教学改革创新研究项目、教学成果获奖、教师参加教学比赛获奖和指导学生竞赛获奖、教学名师等。本次申报范围为我校在编教职工在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的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且项目第一完成单位为山西传媒学院。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请认真阅读文件(附件1:山传院发〔2020〕137号山西传媒学院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认定奖励办法(修订)),将申报成果(业绩)原件与电子版交至所在部门。各部门负责初审,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汇总后,向学校申报。

2.各部门将初审通过的成果(业绩)分类汇总,填写附件2:2020-2021学年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申报汇总表。汇总表填写说明见表格,未按填表说明要求填写的成果不予认定。

3.申报汇总表命名为《XX部门2020-2021学年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申报汇总表》,每项申报成果(业绩)佐证材料扫描成一份PDF文件,命名为“XX部门_教职工姓名_项目类别_项目名称”。

4.2021年11月22日前,各部门将申报汇总表纸质版(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报送教务部,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与佐证材料电子版打包发至教务部邮箱sxcmxy_jwc@163.com。


附件(以电子稿形式下发):

附件1:山传院发〔2020〕137号山西传媒学院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认定奖励办法(修订).pdf

附件2:2020-2021学年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申报汇总表(共4页).xlsx


教务部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