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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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院校学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2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系:

根据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现将我院今年“专升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和填报志愿

1、报名条件:

(1)列入我校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并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学籍在我校的2013年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2)修完各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最后一学期除外);

(3)无考试不及格课程(补考后)且补考科目不超过3门;

(4)所在系对其在校期间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推荐;

(5)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无考试作弊记录;

报名后,考生若因毕业答辩不合格或其它原因不能正常毕业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2、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考生4月27日至5月1日在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填报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

5月4日、5日(9:00-17:00)、6日(9:00-12:00)到学院教务处教务科现场确认(照相、交费)。确认时携带身份证、学生证。考生现场确认时须认真核对本人信息。由于考生不认真校对造成的信息错误,从而影响投档,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专科学习期间,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称号以及在全国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项目参赛人数不超5人)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在全省大中学生运动会各竞赛项目中进入前3名的学生,可在总成绩中加10分;以上竞赛、大赛、展演活动中获得国家三等奖的学生,可在总成绩中加15分,在以上竞赛、大赛、展演活动获得获得国家二等奖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竞赛项目中进入前八名的学生,可在总成绩中加20分。以上奖励项目有重复的,取最高项,不作累加。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确认时须交验其表彰或获奖证书并填写照顾对象登记表(从“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

二、保送

实行高职院校获得规定的国家级竞赛奖项和荣誉称号的应届毕业生保送制度。专科学习期间获得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以及在全国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项目参赛人数不超5人)中获得国家一等奖或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竞赛项目中进入前三名的学生,可由所在学校推荐,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不再参加“专升本”考试,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志愿办理录检手续。经保送推荐学生须与其他考生一同在山西招生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并在报名点照相确认,领取体检表进行体检,否则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由其所在系党总支负责。各系党总支要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鉴定内容要完整、准确地填写在《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报名资格登记表》的有关栏目内,并加盖党总支印章,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学籍管理及待遇

被录取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相同。毕业后,经考核合格,颁发所在本科高等学校“专升本”毕业证书。按国家学籍电子注册制度进行电子注册。注册后的学生不再办理专科毕业生派遣手续。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对于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相应的学士学位。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就业。

五、其它事项

1、招生学校、专业、学制及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内容及时间,考生在报名时应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仔细查看。

2、体检由太原市招考中心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前一周,考生在《诚信考试承诺保证书》上签字后,领取《准考证》。

4、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可于6月29日—30日到教务处教务科申请查卷。

教务处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