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工作已经开始,请各系部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大纲做好教材选定工作。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特做如下强调:
1、各系部应根据教学计划和大纲的要求认真选定教材,教材应该选用规划教材或教育部推荐的优秀教材。选用时还应考虑教材使用的延续性。
2、对于确实还没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教材,可以使用教师讲义,讲义(打印稿及电子稿各一份)与征订表同时交回,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教务处统一安排印制。
3、征订表由各教研室主任参考任课教师意见填写,填写时应当写明所选教材的教材名称、出版社、作者、单价、书号等信息。
4、请系部主任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大纲审核并签署意见。
5、教材征订表按照现已排定课表编排,如课程有所改变请直接在教材征订表中修改。
6、教材征订表中所需填写内容不能为空或“同去年”等字样。
7、个别课程如果已经开课且发放教材(讲义),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
8、请各系部在2014年7月3日前将征订表(电子版及纸质)整理并报教务处,逾期不交导致教材无法征订等问题由各系自行负责。
教务处
二0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