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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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院青年教师创作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1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系、部、中心:

为进一步强化青年教师实践创作能力,营造理论与实践并重、产学研创结合的氛围,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学院决定举办青年教师创作大赛:

一、参赛须知

1、学院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相关专业教师均须参加。

2、青年教师创作大赛参赛作品须以学院青年教师为主创,集体创作作品实行主创负责制。

3、申报创作项目,须填写一份《山西传媒学院青年教师创作大赛参赛信息表》(详见附件1),并提交所属系部,截止日期为6月30日。各系部须填写《学院青年教师创作汇总表》(详见附件3)报送教务处。

4、需使用设备的,参赛负责人填写《青年教师创作大赛设备申请单》(详见附件2),经系部批准,由影视制作中心安排设备、编辑机房。

5、参赛的青年教师提交作品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3-30日。 经由各系部汇总提交至教务科。

二、作品要求

1、作品类型:

影像单元。包括剧情片、纪录片、实验片、动画片、广告片、文艺片(含MTV、电视散文等)、电视栏目等;摄影作品类型不限,包括人像、静物、纪实、艺术、商业、风光、观念等。

设计单元。包括平面设计、平面广告、环艺设计、服装设计、电脑艺术设计、数媒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

语言和表演单元。包括朗诵、配音、小品、戏曲、话剧、舞蹈、声乐、器乐、表演、主持等作品。

2、作品原则:本次青年教师创作大赛以“以人为本、依法为度、独立思考、自由创作”为原则。

3、技术标准及提交要求:

(1)影像单元、语言和表演单元作品

黑场:15秒、无声;片名字幕:15秒;正片开始时间:30秒;正片最后字幕标版为:山西传媒学院出品 二○一五年十二月;声音:立体声双声道;作品技术指标须达到播出要求;报送作品介质:U盘(首选)或DVD数据光盘(后缀名可为.avi.mov.mepg.mp4)。同时需附200字以内电子版剧情简介和导演阐述、5幅不同画面的电子版剧照、作品海报、不少于30秒时长的片花。

影像单元中的剧情、纪录、实验等作品和语言、表演单元中的作品时长原则上不超过二十分钟。舞蹈、表演作品以录像形式提交。

影像单元中的摄影作品需为原创作品。黑白、彩色不限,作品数量不超过十幅。作品采用网络投稿方式。边长尺寸需在500~3000像素内,大小尺寸须小于512K。另附一份不超过200字的作品说明。

(2)设计单元作品需提交一份A3规格的彩色照片或彩色效果图或模型图片(精度不低于300dpi,jpg格式保存),一份200字以内的设计说明。

三、评比与奖励

学院在2015年12月召开青年教师创作大赛评审会议,对所提交作品按照类型进行评比。同时对获奖作品进行展映和奖励。

奖项设置:

影像单元

☆最佳剧情片 ☆最佳剧本 ☆最佳导演 ☆最佳摄影

☆最佳创意 ☆最佳剪辑 ☆最佳录音 ☆最佳技术

☆最佳纪录片(专题片) ☆ 最佳动画片 ☆ 最佳文艺作品

☆最佳人像摄影 ☆最佳静物摄影 ☆最佳纪实摄影

☆最佳艺术摄影 ☆最佳商业广告 ☆最佳风光摄影

☆最佳观念摄影

设计单元

☆最佳平面广告 ☆最佳平面设计 ☆最佳环艺设计

☆最佳服装设计 ☆最佳电脑艺术设计 ☆最佳数媒设计

☆最佳化妆设计 ☆最佳视觉传达设计

语言和表演单元

☆最佳朗诵 ☆最佳配音 ☆最佳舞蹈 ☆最佳表演类作品

☆最佳语言类作品 ☆最佳播音主持作品

附件1山西传媒学院青年教师创作大赛参赛信息表.doc

附件2青年教师创作大赛设备使用清单.doc

附件3山西传媒学院青年教师创作大赛信息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