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在山西传媒学院设立“中广电奖学、奖教金”实施章程》,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自2015年开始在我校设立“中广电奖教金”。为组织好奖教金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台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师德师风良好。
2、关爱学生,模范履行立德树人的职责。
3、教学态度认真,教学能力过硬,教学方法科学,在特色传媒人才培养中成绩突出,在教师2014-2015年度业务考核优秀为优秀。
4、积极承担教科研创任务,工作业绩显著,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作出贡献。
5、申报表中所填写的教学成果、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获奖等主要情况必须是2014-2015年度以山西传媒学院名义所取得(发表),且提供佐证材料。
三、评选表彰办法
1、申报者根据参评条件填写申报表(见附件),送交所在系部。
2、各系部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初评推荐。初评名额为:本单位应参加教师业务考核人数4%的比例(应参加教师业务考核人数不足25人的,评选1人)。初评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于12月31日报送学校“中广电奖教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校奖教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各系部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选。遵循在教学成绩突出的基础上,本学年度教科研创作成果多的优先;本人获省级以上荣誉的优先;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省级以上奖励的优先的评选原则,依据评选条件对从各系部推荐人选进行评选确定,确定相应获奖候选人5人。
4、获奖候选人在校内公示5天,公示后如产生缺额由评审委会会调整。获奖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中广电奖教金”评审会评审通过,由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名确认。
5、由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和学校共同进行表彰。
“中广电奖教金”评选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奖项的设立对激发广大教师的教育书人热情,积极投身教学科研工作,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请各系部认真组织申报、初评和推荐工作,并于规定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
附件:“中广电奖教金”评选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