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鼓励学校教师从事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不断提高学校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山西省教育成果奖(高等教育)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学校将开展2017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本次评审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方式
申报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由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向所在院(系)、部提出申请,并经学校审核、评审后上报省教育厅。
各院(系)、部要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申报成果高水平、高质量。
二、时间安排
成果申报与推荐时间:2017年5月2日-31日。
三、申报条件
申报本届省级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省级教学成果奖原则上从校级教学成果奖中推荐。
(二)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以省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为主。特别突出的校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以及其他教学成果,原则上也可申报。本科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报教学成果奖须经结题验收。
(三)教学成果必须经过不少于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四)已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再参评。
四、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报书》(附件1)。
(二)《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
(三)反映成果的总结(不超过5000字)。
(四)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软件)、论文、教材、著作、实践效果的证明、获奖情况等。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
(五)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可提供FLV格式的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六)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申报材料应按照各填报说明要求认真填报。
(二)申报材料数量及要求:
1.《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报书》纸质版1份,含电子版。
2.《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纸质版1份,含电子版。
3.反映成果的总结,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软件)、论文、实践效果的证明、获奖情况等以及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纸质版各1份,含电子版。以上材料纸质版需合装成册。
4.成果如为教材、著作,须提交样书1份及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著作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
5. 教学成果视频材料1份;
6.《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1份,含电子版。
申报材料中的有关支撑材料将不再返还,请自行留底。
请各院(系)、部于2017年6月1日前,将本单位推荐的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至学校教务处教务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张伟 联系电话:0351-2772106
附件1:《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报书》.doc
附件2:《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3:《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报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