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主题普及消防知识、传播消防文化
二、作品类别
以宣传消防常识、展现消防部队良好形象为主要内容。
微电影:反映内容为消防题材,主题鲜明、结构完整、时代感强,突出新时期消防工作或部队建设特点。画面清晰,分辨率不低于720P,使用普通话(若实际剧情需要也可部分使用方言)并设置中文字幕,影片为AVI、MOV、MP4、MPEG格式,时长不超过20分钟。
电视公益广告:突出“普及消防知识、传播消防文化”的主题,创意新颖、紧凑简短、内涵丰富。采用高清设备拍摄制作,配音使用普通话并设置中文字幕,上报作品可为AVI、MOV、MP4、MPE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720P,时长不超过3分钟。
三、组织机构
此次评选活动由省公安消防总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山西传媒学院联合主办,由山西广播电视台、山西法制报社、生活晨报社、黄河新闻网、新浪山西、腾讯山西、今日头条等媒体提供支持。
四、作品要求
(一)积极健康向上,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作品为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期间创作或首播(已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作品不再参评)。
(三)每个报送作品需填报《第二届消防微电影及消防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参评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1)、版权承诺书纸质版(附件2),校园网教务处公告通知栏下载。
(四)存储介质:U盘(首选)或DVD数据光盘。
(五)作品字幕须有山西传媒学院出品字样。
五、评选方式
在网站、微信平台对参评作品进行展播投票,评选委员会按照网络投票排名与专家评选3:7的比例打分对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获奖作品将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结果在活动支持媒体公布。
六、奖项设置
(一)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以上奖项,微电影、消防公益广告获奖数量各占50%)。
(二)获奖者将分别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和相应奖励。推荐参加今年全国消防部队开展的“第二届消防微信微博微电影作品及消防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七、时间安排
作品上报时间:6月20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将参评作品U盘或光盘2份、参评登记表以及版权承诺书纸质版和电子版按要求提交教务科A113室;网站、微信平台展播投票时间7月1日至7日;评审和评选时间7月8日至15日;颁奖时间待定。
附件:作品参评登记表 版权承诺书
教务处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