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为做好我校2018年相关专业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暂行办法》(晋学位办〔2016〕3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专业及安排
1、授权审核: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文化产业管理
2、建设指导:录音艺术、广播电视工程、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3、审核和指导工作方式:专家实地评审
二、审核工作内容
涉及专业须对照指标体系准备如下材料:
1、《山西省普通高等高校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
2、专业基本办学情况汇报材料,PPT(8分钟);
3、实验室、图书资料室相关文件资料;
4、教学管理相关支撑资料(教学文件、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教学计划大纲、教学日志、试卷、实践实习报告等);
5、听课(准备相关事宜)。
请有关专业在3月27日前将《简况表》报送至教务处办公室。一律用A3纸骑马钉装订,一式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WORD文件)。其余材料请各有关院系于4月4日前自行准备。
.附件下载.rar
教务处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