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山西传媒学院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认定奖励办法(试行)》(山传院发〔2017〕119号)有关要求,现就2018-2019学年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主要指我校教职工在教学研究与改革等方面取得的业绩和成果,主要包括:教学工程、计划项目,教学成果获奖,教学比赛获奖和指导学生竞赛获奖,教学名师等。本次申报范围为我校教职工在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的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因科研成果统计中已包含教学改革创新研究项目、教材和教学研究著作(论文),故本次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申报范围不包括以上三项内容。具体认定奖励办法见《山西传媒学院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认定奖励办法(试行)》(山传院发〔2017〕119号)。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1、本次成果申报由教职工个人申报,并填写《(XX部门)教职工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登记表》(附件1),并将其申报成果纸质原件及电子版交给所在院、部,由院、部负责初审并将成果复印件留存。
2、各院、部将初审通过的成果分类汇总,填写《(XX部门)教职工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统计一览表》(附件2),将一览表纸质版一式2份(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并附成果复印件于2019年10月30日之前报送至教务处。
教职工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登记表.xls
教职工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统计一览表.xlsx
教务处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