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部:
为做好我校2020年相关专业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暂行办法》(晋学位办〔2016〕3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专业及安排
1、授权审核:摄影、表演、环境设计、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媒体技术
2、建设指导: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视觉传达设计
3、审核和指导工作方式: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
二、审核工作内容
涉及专业须对照指标体系准备如下材料:
1、《山西省普通高等高校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
2、专业基本办学情况汇报材料,PPT(8分钟);
3、实验室、图书资料室相关文件资料;
4、教学管理相关支撑材料(教学文件、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大纲、教学日志、试卷、实践实习报告等);
5、听课相关事宜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
请有关专业在4月15日前将《简况表》报送至教务处办公室。一律用A3纸骑马钉装订,一式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WORD文件)。其余材料请各有关学院自行准备。
附件1:《山西省普通高等高校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
附件2:专业基本情况汇报模板
附件3:山西省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
附件4:《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暂行办法》
教务处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