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山西传媒学院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认定奖励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就2019-2020学年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主要指我校教职工在教学研究与改革等方面取得的业绩和成果,主要包括:教学工程计划项目,教学改革创新研究项目,教学成果获奖,教师参加教学比赛获奖和指导学生竞赛获奖,教学名师等。本次申报范围为我校教职工在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的教学工程计划项目、教学成果获奖、教师参加教学比赛获奖、指导学生竞赛获奖和教学名师。具体认定奖励办法见《山西传媒学院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认定奖励办法(修订)》。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1、本次成果申报由教职工个人申报,并填写《(XX部门)教职工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登记表》(附件1),并将其申报成果纸质原件及电子版交给所在院、部,由院、部负责初审并将成果复印件留存。
2、各院、部将初审通过的成果分类汇总,填写《(XX部门)教职工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统计一览表》(附件2),将一览表纸质版一式2份(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并附成果复印件于2020年12月11日之前报送至教务处。
教务处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