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 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晋教高函〔2021〕21号)要求,现就本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统筹考虑本次申报工作,要求不少于现有学生人数10%参与项目(不包含2021届毕业生),确保申报项目高水平、高质量。同时清查过去两年未结题的省级和国家级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大创项目,教务部将于6月份组织结题。
二、根据2021年大创项目评审工作安排,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于5月24日前将本部门推荐的大创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至教务部A202办公室,电子版一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三、学校于6月1日前组织予以评审、公示,并推荐省级和国家级项目。
附件1: 2021 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 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3: 2021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部
2021年5月11日